新加坡领卡需“完全接种新冠疫苗“的要求

2023.02.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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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部对于申请长期准证人士的新冠疫苗要求有更新。

目前人力部长期准证人士只需在准证签发前满足“完全接种”状态即可,且疫苗记录必须在签发前上传至新加坡国家疫苗登记处。

同时,如有客户需要申请疫苗豁免,可入境新加坡看本地医生,如若满足相关条件,即可得到豁免。

如果本地医生不认可,需要在诊断后的30天之内,完成疫苗接种,才可以签发人力部长期准证。

 

下面是新加坡最新政策的总结,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。

 
1、新加坡对于“完全接种新冠疫苗“的要求如下

如果长期准证申请人已完成基础新冠疫苗接种和加强针(如适用),则他们将被视为已完全接种新冠疫苗。

 

 

2、由于您需要获批新加坡签发的准证,所以必须遵循当地的接种规定

根据下述表格,我们为您总结出三种情况以便您理解此次接种政策:

Q1:如果没有接种过疫苗,将如何登陆新加坡领卡?

第一种情况,若您任何疫苗都未接种,想要领取新加坡准证时,我们建议您直接接种一剂康希诺完成基础新冠疫苗接种;

Q2:如果已经完成了三剂科兴接种,是否可以直接领卡?

第二种情况,若您接种了科兴,由于科兴的剂量是要求打三剂,其中第三剂在5-9个月之内(未过期时),可以不用打加强针直接领取新加坡准证;

第三种情况,若您接种了科兴,但由于第三剂不在5-9个月之内(已过期时),那么我们建议您来到新加坡打一剂二价莫德纳或二价辉瑞/复必泰的加强针即可领取新加坡准证。

 

新加坡认可新冠疫苗如下:

A. 基础新冠疫苗接种要求:

a) 接受来自以下制造商的完整疫苗方案超过两周,并且

b) 满足最小剂量间隔期

 

 

 

B. 加强针接种要求:在完成基础新冠疫苗接种后,应该在最后一剂后的5-9个月之内接受加强针。新加坡认可的加强针为更新的二价疫苗(即二价莫德纳或二价辉瑞/复必泰)。

 

3、疫苗完成时间

所有申请人力部长期准证的年满 13 岁及以上的外国人,必须完全接种新冠疫苗(包括加强针,如适用)才能签发人力部长期准证。
为避免延误签发长期准证,人力部强烈建议外国人在进入新加坡之前完全接种新冠疫苗。

 

4、海外接种疫苗接种证明

包含以下所有信息的疫苗接种证明:

  • 姓名(需与护照符合)

  • 出生日期或护照号码

  • 接种国家

  • 接种疫苗名称(如果超过 1 剂,则每种疫苗的名称)

  • 疫苗接种日期(如果超过 1 剂,则每剂接种的日期)

  • 注:如果疫苗接种证明不是英文的,应该翻译成英文。

如果是在中国接种疫苗,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申请“国际旅行健康证明”作为疫苗接种证明。

 

5、在新加坡认证诊所,上传海外疫苗接种证明

长期准证申请人必须在入境新加坡后,及时在国家免疫登记处更新他们的海外疫苗接种记录,并且属于已完全接种状态,才可以签发长期准证。

可亲自去到卫生部认证的诊所,请医生将海外接种疫苗记录上传到国家免疫登记处。

我们也可安排协助上传,诊所费用为 200 新币。

如果接种状况不符合新加坡要求,我们会替客户安排尽快接种,以满足新加坡当局的相关要求。

 

6、判断是否需补打加强针

使用 Trace Together 软件,进入首页(须使用新加坡准证号码登入),点击绿色勾勾,即显示目前接种的疫苗时效性。

  • 海外接种疫苗者须先请诊所上传海外疫苗证明至国家免疫登记处

 

 

7、新冠疫苗施打处

疫苗中心 https://www.vaccine.gov.sg/locations

*携带物品

a) EP/DP/LTVP 准证正本

b) 海外施打疫苗的接种记录(国际旅行健康证明)

c) 上传至新加坡国家免疫登记处的凭据

 

8、儿童施打新冠疫苗的规范

a) 年满 5 岁以上的儿童即可接种新冠疫苗

b) 5-11 岁儿童,需提前至 child.vaccine.gov.sg 登记

c) 13 岁(含)以上不需要家长陪同,携带《2019 冠病疫苗接种同意授权书》(请见附件 A)与准证,即可自行前往施打疫苗。12 岁(含 12 岁)以下,需要家长陪同。

d) 18 岁以下,皆需由父母填写《2019 冠病疫苗接种同意授权书》(请见附件 A),并打印携带前往疫苗接种中心

 

9、申请新冠疫苗豁免

在医学上不符合 COVID-19 疫苗接种资格的外国人在抵达新加坡后,需要由新加坡注册医生进行检查,以获得豁免。在新加坡,只有以下情况满足可申请新冠疫苗豁免的要求:

  • 对任何前一剂的 mRNA COVID-19 疫苗产生过敏反应

  • 接种任何 mRNA COVID 19 疫苗后发生心肌炎或心包炎

  • 对任何前一剂 mRNA COVID-19 疫苗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并且已确定他/她不应接受第二剂 mRNA 疫苗

  • 未接种任何 mRNA COVID-19 疫苗,但已通过阳性皮肤点刺/皮内试验确定对聚乙二醇 (PEG)/聚山梨醇酯过敏

  • 患有/接受以下条件/治疗的人

a) 在过去 3 个月内进行过移植

b) 积极的免疫疗法

c) 治疗中的活动性癌症

如果医生诊断不能获得新冠疫苗豁免,则必须在诊断之日起 30 天内完全接种新冠疫苗。疫苗接种状态将反映在他们的 HealthHub 或 TraceTogether 应用程序中。在完全接种新冠疫苗后,才可以进行人力部长期准证的签发手续。

 

10、《2019 冠病疫苗接种同意授权书》

同意书下载连结:https://go.gov.sg/parcf

0755-2390 28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