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不少正在等绿卡,或手里拿着回美纸(Advance Parole,简称AP)的朋友都来问:AP是不是已经不能用了?现在出境还回得来吗?
先说结论:AP本身并没有被取消,仍然可以正常申请和使用。真正需要大家重新留意的,是它之前自带的一项“隐藏便利”,过去十多年来,不少人默认只要拿着AP出入境,回来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。
但这个延续多年的默认规则,最近已经被打破了。
据美国《新闻周刊》8月13日报道,美国司法部移民上诉委员会(BIA)在“Matter of Delcarmen-Lara”一案中作出裁决,推翻了2012年“Matter of Arrabally and Yerrabelly”的旧判例。

这起案件涉及一名DACA受益人。其通过公民配偶申请身份调整,期间曾使用回美纸离境并返回美国。案件争议的核心是:
持回美纸离开美国,到底算不算移民法意义上的“离境”?
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一条非常严厉的入境限制规定。
据悉,美国移民法有一条“3年/10年禁止入境”规定:
如果曾在美国连续非法滞留超过180天但不满1年,一旦离境,3年内不能再次入境;
如果曾连续非法滞留超过1年,一旦离境,那么10年内则不能再次入境。

过去14年里,2012年的旧判例给了很多人一层保护:
使用回美纸离境,不算触发“3年/10年禁止入境”意义上的“离境”。
也就是说,即使其之前有过非法滞留记录,只要后来用AP离境,这次出境本身不会直接触发禁令。但现在,这层保护被拿掉了。
BIA认为,移民法里并没有为持回美纸旅行的人设立特别例外,旧裁决与法律本身不一致,因此决定推翻。
回美纸,也叫预先入境许可,是等待I-485身份调整期间常用的旅行文件。也适用于部分庇护申请者,DACA等人群。

常见形式有两种:
Combo卡:工卡和AP(回美纸)二合一;
I-512L纸质文件。
它的作用是:持有者离境后可以合法返回美国,不会因为这次出境而被视为自动放弃I-485申请。
但要注意的是,回美纸不等于绿卡,也不能洗掉过去已经积累的非法滞留记录。
此次并没有禁止所有人使用回美纸出境。真正需要警惕的,主要是以下几类人:
出境前已经累积了符合“3年/10年禁止入境”条件的非法滞留时间的人; 曾经有较长非法滞留史,现在正通过公民配偶、公民子女等家庭移民途径,申请绿卡的人; 不清楚自己是否有非法滞留记录,却计划近期拿AP出境的人。 如果您在I-485审理期间一直保持H-1B、L-1、O-1等合法身份,没有累计非法滞留时间,那么此裁决对其基本没有影响。 另外还要提醒一点,在美国“合法停留”不等于“合法身份”。签证有效期不能完全代表您身份状态。但身份一旦出现空档,非法滞留时间可能已经开始计算。 还有一点,这次新裁决并不会追溯此前已经用AP完成的出境记录。 基于此,结合目前的情况,侨联国际给大家几条实用建议: 有非法滞留史、I-485正在审理的朋友,近期尽量不要离开美国; 不确定自己是否有非法滞留记录,又有出境计划的,先咨询专业人士,不要直接拿回美纸出境; 后续仍可能有变化。部分民权组织预计会提起法律挑战,如果法院后续出台临时禁令,政策可能再次调整,建议保持关注。
对于条件允许、希望更快拿绿卡的家庭来说,与其反复担心回美纸、I-485这些细节,不如考虑一条更稳妥的路径。
EB-5新政目前的优势仍然比较明显:
不依赖雇主担保,也不需要抽签,身份自主性更强;
人在美国且项目处于无排期状态时,可同时递交I-526E和I-485,也就是常说的“双递交”;
递交后较快可以拿到Combo卡,实现合法留美,自由工作和学习;
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可同步申请。
当然,新政EB-5项目涉及资金安全和项目选择,建议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评估风险,不要只看速度哦。

最后侨联国际提醒一句:美国移民政策变化快,很多过去的经验不一定还适用。身份规划越早越主动,出境前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的具体情况。
